一、项目介绍
面对欠发达地区心外疾病患者因医疗资源匮乏与经济压力被迫放弃手术的严峻困境,心愈计划·心外患者医疗援助项目计划联动多方力量,构建一站式救助闭环,切实为符合条件的困境患者减轻负担、重获健康。
二、资助病种
1.冠心病、心脏瓣膜疾病外科手术治疗
2.先天性心脏病(涵盖儿童及成人患者),需经超声诊断明确并符合手术指征。
受益对象
欠发达地区患有本项目资助病种疾病,经项目评审专家评估符合手术指征且愿意前往合作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
三、资助标准
1.医院帮扶金
对符合条件的患病群体医疗总费用,扣除政府保障(含医保、大病保险及其他保障,优先考虑能在医保报销体系中自动结算部分)后,在合作医院检查或治疗产生的个人剩余“自付费用”进行补充支持,最高医疗费用帮扶金额为5万元。
从“方便患者,减轻负担”的角度出发,将项目受助患者在合作医院住院期间按需产生的“医疗”及“非医疗”两部分费用均纳入5万元资助范围内,两部分费用相加总和不超过5万元。其中“非医疗费用”主要包括受助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住院餐费、护理费、生活用品入院包,根据受助患者病情及实际需要确定,“非医疗费用”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
2.交通补贴
(1)经评符合手术指征且愿意前往合作医院接受手术治疗的患者,项目可为患者本人及最多1位陪同家属提供从居住地所在城市到合作医院所在城市的城际交通费,交通费标准按照往返高铁二等座费用标准补贴。
(2)此项补贴将在患者入院并确认接受手术后凭往返交通发票报销,发放形式为收到患者交通发票后直接发放到患者的银行卡内。
申请材料
初审阶段患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用于评估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包含但不限于:患者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影像学资料(X线、超声心动图/心脏彩超)、心电图、自我症状病史说明;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